【通知】关于2008年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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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09-06-11
学院各部门、各教学班:
根据国务院办公厅2008年清明节放假通知精神,结合我院实际情况,现将我院2008年清明节放假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放假时间:2008年4月4日-2008年4月6日,共3天。其中, 4月4日(星期五)“清明节”为法定节假日,4月5日(星期六)、4月6日(星期天)照常公休。
二、清明节放假期间,请各部门妥善安排好值班,确保全院师生度过一个愉快的假期。
特此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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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〇〇八年四月一日